河南:啟動2025年煤電改造配套新能源項目申報,按8%~22%配置
5月14日,河南發改委發布《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煤電機組升級改造新能源項目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簡稱“通知”)。
《通知》明確,按照“應報盡報”原則,與煤電機組升級改造對應的新能源項目均可參與本次申報。具體申報要求和配置原則如下:
(一)納入開發方案、已實施靈活性改造,并完成深調認定的煤電機組,鼓勵其繼續實施節能降耗改造,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8%增配新能源規模。
(二)納入開發方案、已實施靈活性改造,但未完成深調認定的煤電機組,按照現有程序實施改造和認定后,辦理新能源項目并網手續。若繼續實施節能降耗改造,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8%增配新能源規模。
(三)未納入開發方案但已實施靈活性改造的煤電機組,按照裝機規模的14%配置新能源項目,依程序申請納入開發方案并完成改造和認定后,辦理新能源項目并網手續。若繼續實施節能降耗改造,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8%增配新能源規模。
(四)未納入開發方案且未實施靈活性改造的煤電機組,應同步開展靈活性和節能降耗改造,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22%配置新能源規模。
《通知》強調,要科學調整配置方案。各發電企業對前期已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并配置新能源項目的,可結合煤電機組改造實際情況進行調整,對后續同步實施煤電靈活性和節能降耗改造的機組,應根據煤電機組改造進度與新能源項目建設情況做好相應匹配,經上級公司確認后一并報送。
擬參與本次申報的項目,抓緊完善新能源項目前期支持性材料,切實排除顛覆性因素,于6月30日前將更新材料上傳至新能源項目管理系統前期庫()。
需要補充的是,2024年05月13日,河南發改委曾發布《關于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項目深度調峰能力認定工作的通知》。文件指出,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項目深度調峰能力認定適用于:配置新能源項目納入2022-2025年度開發方案,且最小發電出力經相關性能試驗達到要求的煤電機組。
此外,申請認定的靈活性改造項目應先于或同步于新能源本體項目建設,且機組最小發電出力不高于額定功率的25%,原則上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。
近年來,我國煤電行業經歷了大刀闊斧的優化提升。從超低排放改造到節能降碳改造、靈活性改造、供熱改造“三改聯動”,再到低碳化改造,煤電機組的能效提升、靈活性增強和環保水平優化成果顯著。
2021年10月29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發布《關于開展全國煤電機組改造升級的通知》,“三改聯動”在煤電行業拉開帷幕,激發煤電綠色低碳發展新活力。
2025年3月26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《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旨在夯實煤電兜底保障作用,積極推進煤電轉型升級,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。
原文如下: